根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对双方的赔偿一般执行一次性赔偿原则,需要被保险人提供双方的三证一单: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保险单(被保险人);还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发生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还需要提供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保险公司根据材料审核,给予理赔。
但在日常实践中,类似吴先生碰到的对方不配合保险公司理赔的情况并不少。
对此,有些保险公司采取了相对灵活的保险理赔办法,若被保险人单方面提供的材料齐全,保险公司可以对被保险人进行预赔,预赔的数额依据是发票和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并不存在预赔会“缩水”的情况。车主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可以选择有类似预赔服务的保险公司。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方失踪怎么办,我们要注意,我们是可以提出诉讼的,要求对方进行赔付。当然,我们要注意,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另外,如果是属于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之内的,我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要赔付,希望上面的内容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