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规定:办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要注意区分贿赂与馈赠的界限。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1)发生财物往来的背景,如双方是否存在亲友关系及历史上交往的情形和程度;
2)往来财物的价值;
3)财物往来的缘由、时机和方式,提供财物方对于接受方有无职务上的请托;
4)接受方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提供方谋取利益。
贪污受贿行为不论是对国家还是对个人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如何规避贪污受贿行为很重要,因此了解贪污受贿的认定规则很重要,这样我们就不会因为自己的无心与无知,犯了贪污受贿罪而不自知。希望大家了解清楚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