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律师回避(法官律师回避)

法律问题2024-02-03 09:48:49未知

被告律师回避(法官律师回避)


(1)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在接到委托人转交的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及举证通知书后,可首先分析案件的受理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并征求委托人意见后决定是否提起管辖异议。


(2)作为被告代理律师,还应当审查原告是否具备起诉的主体资格,是否处于离婚诉讼限制期间,若发现有关情况,应告知当事人,并作出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起诉的答辩意见。


(3)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应及时向委托人详细了解案情,明确被告的答辩意见,并整理出书面的答辩状,经与委托人沟通后由其签字确认。


(4)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应根据案情需要积极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准备证据清单及证据原件、复印件,涉及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对于专业离婚律师开庭前应该做的准备工作其实是非常的多的,需要拿到很多的证件还要做很多的调查。并且对于离婚诉讼案例也是有被告和原告的划分的,原告的律师和被告的律师所应该做的也是应该不同的,所以说对于这两个方面我们要酌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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