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离婚,女方做过人流 是否可以要赔偿

法律问题2023-04-16 09:01:57佚名

如果要离婚,女方做过人流 是否可以要赔偿

这个问题并不必然产生赔偿责任。如果女方的流产行为是基于男方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的;
那男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是刑事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因为其侵权行为造成女方的伤害,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女方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也就是男方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不涉及伤害行为,发生性关系的男女双方,如果均为自愿,那么对于未采取避孕措施而导致的怀孕,双方要自行承担该后果。首先男女双方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作出的代表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民事行为时,是要对行为的结果进行预测并且在结果发生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