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起点

法律问题2024-02-03 09:06:37未知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起点

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大家应该知道了公司法人挪用专款200万什么罪吧,公司法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挪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较大构成挪用资金罪。像挪用200万的话,应该是数额特别巨大,在量刑上面,法院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进行选择。对于这类犯罪的认定,挪用时间是很关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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