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收入中等偏下且住房困难的家庭:
1、拥有杭州市市区的常住城镇户口,且户籍五年以上的家庭。
2、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的家庭。
3、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在杭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家庭。
二,新就业大学生及创业人员:
1、申请人拥有杭州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杭州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者是《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毕业及以上的学历且毕业年限未满7年,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杭州市区内工作,且已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而创业人员则需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一年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在杭州市无自有住房。
5、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的家庭。
6、申请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住房资助能力,也就是说申请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居住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符合这个标准的就是没有住房资助能力。
7、申请人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