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2024-01-22 22:32:16未知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般怎样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追诉标准
丢失枪支不报罪到底该怎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