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被非法解雇有没有赔偿的问题的问题,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的情形有:
1、公司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功合同的。
2、公司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依法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