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首次执行日之前已计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首次执行日应当进行重分类,将归属于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从原资产账面价值中分离,作为土地使用权的认定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处理。
不同的会计制度对土地使用权费是否记入房产税的规定是不同的,所以不同的计会计制度下房产税可能会存在差别,但是在一定的地域内会有一定的标准,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确定统一的方法来计算房产税,以维持房地产市场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