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少分或多分的情况

法律问题2024-01-06 14:30:13佚名

夫妻共同财产少分或多分的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以上就是离婚时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割处理的认定情况,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或者对相关法律适用不了解的,应当聘请律师来进行专业的界定。另外,无过错方还应当主动在起诉的过程中对有过错方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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