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收取房屋款后能再收取费用吗

法律问题2024-01-02 17:19:33未知

开发商收取房屋款后能再收取费用吗

新房交房税费有:

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证照印花税:5元/本。

5、工本费:10元/本。

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

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

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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