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应是什么(医疗损害的赔偿标准)

法律问题2023-11-15 22:03:17无忧百科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应是什么(医疗损害的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组织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法性有异议的,应当承受相应的举证职责。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组织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能够计量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事实上减少的收入计量。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期三年的平均收入计量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近期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能够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2年度工人的平均薪水计量。
(三)住院伙食补贴费:能够参照当地国家机关通常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贴标允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省治疗,因客观原由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事实上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法部分应予赔偿。
(四)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时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限定计量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准则计量。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组织或者判定组织有明确意见的,能够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时限应计量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本领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本领的,能够根据其年纪、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法的护理时限,但最长不超出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五)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法花费准则计量。伤情有特殊需要的,能够参照辅助器具配制组织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法花费准则。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时限参照配制组织的意见确定。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组织的意见确定。
(七)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准则,以六个月总额计量。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本领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乡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准则计量。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量至十八岁被扶养人无劳动本领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量二十年。但六十岁以上的,年纪每增加一岁减少2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量。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受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本领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出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乡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九)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事实上发生的花费计量。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证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符合合。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意外发生地国家机关通常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贴准则计量,凭证支付。
(十一)丧命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准则,按二十年计量。但六十岁以上的,年纪每增加一岁减少2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量。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赔偿应从以下多少个方面考虑一是侵权做法所导致结果,即受害人的精神痛苦与损害程度二是侵权做法人的犯错职责,即主观上的过失做法三是侵权人的侵权情节,即在治疗经过中采取的方法措施四是侵权者与受害者两方的经济状况。应该按照医疗意外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量。导致患者丧命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出6年导致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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