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争取:
第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第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第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第四,收集孩子的意见。
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