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否准许

法律问题2023-04-24 21:03:39未知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否准许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放弃对其他共同侵害人的诉讼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其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放弃对其他共同侵害人的诉讼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其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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