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夫妻财产协议不是必须办理公证,但对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进行公证,不仅可以更明确地划分夫妻财产和债务,还可以对外产生较强的法律效力。公证分两种:一种是对婚前财产协议做公证,另一种是对婚后财产协议做公证,两种都既可以在婚前办理,也可在婚后办理。办理公证时,需提交财产约定协议,协议中应写明以下事项:当事人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现有财产及债务名称、数量、种类、价值、状况等;现有财产及债务归属(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债务的归属);另有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清偿等。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有房产证、已婚夫妻结婚证等。
公证书的效力并不是绝对的,就是说,不是任何公证书一经出具就必然有以上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法》有这样的规定:“经过法律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项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是:“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无效。”这两条规定说明,如果夫妻双方是为了逃避本应承担的债务、抚养和赡养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做出约定,约定无效,即使这个约定经过公证也不行。
到底夫妻之间签订的夫妻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呢?答案是否定的,就夫妻财产协议,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的,那么即使不进行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然,当事人也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进行公证,这样可以加强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扬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