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草案初次审议,要求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教育方式

母婴育儿2023-08-28 15:08:08无忧百科

学前教育法草案初次审议,要求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教育方式

南都讯 记者宋凌燕 发自北京 8月28日,学前教育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明确,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幼儿园应当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

据新华社报道,草案共八章74条,包括总则、规划与举办、保育和教育、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投入与保障、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草案主要从明确学前教育定位,补齐教育短板;健全规划举办机制,促进资源供给;规范学前教育实施,提高保教质量;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素质;完善投入机制,加强经费保障;健全监管体制,强化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作出规定。

草案明确,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幼儿园应当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幼儿园应当把保护学前儿童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制相关规定;国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


幼儿园的孩子们在玩游戏。新华社资料图

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杨合庆曾在记者会上表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学前教育法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六方面,一是,明确学前教育定位,补齐教育短板。二是,健全规划举办机制,促进资源供给。三是,规范学前教育实施,提高教育质量。四是,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素质。五是,完善投入机制,加强经费保障。六是,健全监管体制,强化监督管理。

南都记者注意到,约三年前,教育部在2020年9月7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就明确,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得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者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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