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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法草案日前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提出,幼儿园应当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
学龄前时期是儿童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孩子的生长发育也有很强的阶段性。可家长们的教育焦虑目前从幼儿园阶段就已经开始,而孩子们的应试教育从幼儿园阶段也已经开始。很多家长担心,不在幼儿园“抢跑”,孩子就会输在起跑线上。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实施学前教育应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小学阶段的相关内容不适合幼儿园阶段孩子的认知,强行超前教学很可能因难度过大,泯灭掉很多孩子对学习的兴趣,导致对学习的恐惧心理,甚至在幼小的心灵里形成“我很笨”的自我认知,进而影响孩子的性格养成和个性发展。
学前教育法草案此番明确提出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以立法的形式禁止幼儿园“抢跑”,不仅是对幼儿园教学工作的一种规范,也是对教育焦虑的一种疏导。其所传递的理念,是呵护孩子们的美好童年,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使其在幼儿时期接受良好的素质教育。
学前教育是独立的教育阶段,有很多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任务和目标。拥有正面的情绪、健康的体质,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基本生活能力,是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标志,也是幼儿在其他领域学习与发展的基础。另外,在人际交往与社会适应、对美的感受和体验等方面,也有不少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学习内容可以安排。这些都是为了培养出具有健全人格和身心健康的孩子。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一部分,会对国民素质养成产生影响。只有把学前教育抓好了,国民素质培养才能够获得更坚实的基础。全社会应该一起努力抓好学前教育,这不仅是对无数幼儿的成长负责,还将对完善现代化国民教育体系产生积极影响。
文:舒圣祥(职员)
编辑:李诗尧
校对:马杨
审核:徐秉楠 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