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过敏是指身体对食物中的成分产生了异常的免疫反应,导致生理功能紊乱或组织损伤,进而引发一系列临床症状。有人认为食物过敏就是“皮肤起红疹,痒的想撞墙”,实际上,食物过敏的表现因人而异,皮肤红疹只是其表现形式之一,还常表现为胃肠不适、口腔溃疡、哮喘等,严重的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下面跟随了解一下吧!
哪些食物会引起过敏?
可以引起过敏的食物很多,但对于多数人而言,容易过敏的食物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
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鱼类及其制品;
蛋类及其制品;
花生及其制品;
大豆及其制品;
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如杏仁、榛子、核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等。
上述食物引起的过敏能占到90%左右,除此之外,水果类,如柑桔、猕猴桃、草莓、香蕉等;肉类,如牛肉、羊肉、鸡肉、猪肉等;其他,如芹菜、芥末、芝麻等食物都可能引起过敏。
食物过敏怎么破?
很遗憾,现如今我们还没有彻底治愈食物过敏的手段,只能靠不吃引起过敏食物的方法。因此,过敏体质的人对待食物一般都很小心。可是,单一食物倒还好说,怕就怕一些成分复杂的复合食品,根本不知道里面会不会藏着能让自己中招的东西,有种“敌暗我明”的感觉,买的时候像在赌博。该怎么办呢?
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敌人从黑影里揪出来,暴露于阳光下”,也就是在食品标签上清清楚楚写上含有哪些过敏原,做到知己知彼,预防吃到过敏原。
过敏原标注很重要
在食品标签上标注过敏原信息,对于避免食物过敏,保护消费者健康非常关键。目前很多国家都强制要求对过敏原进行明确标注,如美国、日本等。但我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并没有强制要求标注过敏原信息。因此,国内食品对于过敏原的标注目前还不规范,有些食品干脆不标,标了的也是形式各异,有的即使标了也不太容易找到。为此,很多专家建议要重视这一问题,规范过敏原标注。
另外,我国出口食品常因不标注过敏原或是过敏原标注不合格而被召回,给出口企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不管从保护消费者健康的角度,还是国际贸易角度,都应该完善食品标签管理,重视过敏原信息。
三招应对食物过敏
1、识别
速发型食物过敏能在进食后迅速发生,患者自己就能很快发现;但是迟发型食物过敏多在进食后两小时左右出现,较难与进食联系。这需要患者和医护人员共同努力,详细询问和回忆病史。患者可配合医生记录食物日记,有助于发现过敏的食物。通过回忆病史和发病前的食物,对高度怀疑的过敏原进行较安全的皮肤点刺试验和血清过敏原 IgE 检查,以明确食物过敏的诊断。
2、处理
较轻微的食物过敏症,多可自然缓解或在给予抗过敏药物治疗后好转。对于严重的食物过敏患者,治疗的关键是迅速缓解呼吸道阻塞和循环衰竭。应首选肌肉注射肾上腺素。如果发作时距医院较远,就要给有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的高险对象配备随身携带的肾上腺素药物及注射装置,教会患者在发生意外时自救。这已成为多数国家在第一时间抢救过敏性休克的主要方式。
3、预防
预防原则可归纳为四个字:避、忌、替、移。其中最有效的办法是避免进食已知的可引起过敏的食物。有的婴幼儿患者长大后对过敏食物的反应会消失,而成人在避免食用过敏食物后 1~2 年,对该食物过敏的现象也能逐渐减弱或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