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拘留通知书》的主要作用是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属,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某项罪名被刑事拘留,及拘留的地点。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
2、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发现被拘留人可能被错误拘留的,拘留所应当出具可能错误拘留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24小时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3、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