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垃圾分类如下: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棉签、纱布等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2、损伤性废物: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各类医用锐器;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3、病理性废物: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
4、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5、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包括:废弃的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顺铂、丝裂霉素以及免疫抑制剂等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6、医疗垃圾的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一系列工作均应按章办事。从医疗垃圾产生的场所开始至焚烧处理场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要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要坚持用严管理、科学管理。首先从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要有严格区分标识,一般医疗垃圾装入黄色塑料袋,有害废弃垃圾放入红色塑料袋,传染性垃圾放入白色塑料袋,普通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锐器垃圾放入硬容器内。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有任何渗漏、溢出等,而且另时存放不能过久。医疗垃圾的处置人员在其进行专业培训基础上要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所有这一切工作,将确保医疗垃圾处置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