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来访人员(家长)须进行身份登记,经核实并征得被访者(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允许进入校内。
2、禁止外来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3、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期间,对离校的学生,应查验班主任或学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留存。
4、对外来人员进出校园携带的可疑物品应进行查验,防止校园财物被盗。严禁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5、上学和放学期间,应在学校门前协助疏导师生有序出入,确保门前畅通。对在学校门前占道、滋事、取闹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不服从管理、危及校园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