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终局裁决是指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不能再进行仲裁或诉讼的制度。包括五层含义: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对本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撤销,这里表明仲裁终局后不能再诉讼;
2、一裁终局有范围限制。劳动争议一裁终局仅限于小额和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
3、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4、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
5、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生活常识2023-03-12 09:01:57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