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记者从河南省畜牧局得悉,依照财金[2013]7号文要求,联系我省实践,省财务厅、省畜牧局、省保监局联合发文对我省育肥猪稳妥作业作出具体安排。
据了解,在全省范围内,但凡养殖圈舍条件能够确保养殖质量,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体重等于或大于10公斤的育肥猪悉数投保,按规则对育肥猪进行免疫接种、佩带耳标、建立档案、执行出栏报检制度,对悉数病死育肥猪按规则进行无害化处理等条件悉数具有的养殖场(小区、合作社、户),其育肥猪能够投保,并可对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形成育肥猪逝世的景象取得相应补偿。
每头育肥猪保额为500元,保费为30元,稳妥期限为1年。保费由中央财务、省财务、市财务、县财务和养殖场别离承担50%、15%、5%、10%和20%(中央财务、省财务、省直管县(市)财务和养殖场别离承担50%、20%、10%和20%)。
育肥猪实践参保数量为稳妥期内出栏育肥猪数量和稳妥期内逝世育肥猪数量之和,每头逝世育肥猪赔付金额为其尸重(公斤)乘以5元,尸重超越100公斤的按100公斤核算。稳妥承办组织不得随意更改理赔规范,不得拖赔、少赔、无理拒赔,赔款要经过“一卡通”直接交给被稳妥人。
省畜牧局副巡视员朱立良介绍说,施行该稳妥机制不仅可下降生猪养殖场(小区、合作社、户)的养殖风险,还可提高养殖管理水平,推进动物清洁检疫,防止病死生猪流向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