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在全国开展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升级改造工作已经完成,涵盖15类农作物和6类养殖品种共计738个农业保险产品。升级后,农险产品保障力度大幅提高,保险责任显著扩大,惠农力度不断增强。
自2007年中央财政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农业保险发展迅速,服务“三农”能力显著增强。2014年,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25.7亿元,提供风险保障1.66万亿元,参保农户2.47亿户次,承保主要农作物突破11亿亩。
随着我国农业不断发展,原有农业保险条款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业风险管理需求,保险责任较窄、保障水平较低、理赔条件较严成为广大农户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此次农业保险产品升级后,保险责任显著扩大,种植业保险在原有自然灾害的基础上,增加了旱灾、地震等重大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病虫草鼠害;养殖业保险责任扩展到所有疾病和疫病。主要粮食作物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全国大部分省市保险金额已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平均保障水平提高10%至15%。
同时,农业保险赔付标准提高,理赔条件降低。升级后的产品取消了绝对免赔条款,同时提高了对农作物不同生长阶段和绝产情形下的赔付标准。农业大省根据近年来风险特点、风险分布和经营情况,下调保险费率,部分地区种植业保险费率降幅接近50%。
中国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何浩表示,下一步保监会将完善产品管理制度,制订主要农作物保险示范性条款,完善农业保险风险区划和费率浮动机制,继续发挥农业保险支农惠农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