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A股三大指数早盘冲高回落,截至午盘,沪指涨0.06%,深成指涨0.33%,创业板指涨0.12%。盘面上,半导体产业链全线走强,6G、数字货币、机器人等板块强势,银行、证券等大金融板块表现低迷。
一起回顾上午的市场热点。
【半导体产业链全面走强,利扬芯片等3股涨停】
半导体及相关产业链板块全面走强,截至午间收盘,利扬芯片、电科芯片、大港股份等多股涨停,佰维存储、耐科装备等涨幅居前。
昨日,据"华为手机"官方微博宣布,华为Mate系列手机累计发货达到了一亿台,同时于当日12:08推出“HUAWEI Mate 60 Pro先锋计划”,让部分消费者提前体验。
国泰君安表示,华为Mate 60 Pro正式上线,未来有望引领华为手机销量高增长,推荐华为相关产业链。华为Mate 60 Pro新机发布,技术不断突破塑造极强产品力,华为相关产业链直接受益,有望率先走出行业周期底部,实现业绩增长。
【中融信托大股东经纬纺机拟主动退市 复牌一字涨停】
经纬纺机复牌一字涨停,截至午间收盘,该股报8.86元,换手率7.14%。
8月29日晚间,经纬纺机公告,由于市场变化,经纬纺机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经公司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恒天控股有限公司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公司股票于8月30日开市起复牌。
公告称,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启动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保护机制,本次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恒天集团向除恒天集团、中纺机集团外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9.24元/股。
据悉,经纬纺机是中融信托的控股股东,公司在2010年通过受让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17亿股本,完成对中融信托的实际控股。
【五部门:货币经纪公司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发布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货币经纪公司进行数据处理、向市场提供数据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危害国家安全、金融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得损害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货币经纪公司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与业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经纪人员执业规范性管理,构建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和应用场景的安全保护机制,开展数据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保障数据服务安全稳健开展。
【教育部:到2027年 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教育部今天(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的相关情况。《优质均衡意见》分别设定了到2027年、2035年的目标任务:到2027年,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供给总量进一步扩大,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国需要,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总体水平步入世界前列。
【国家能源局:推动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8月29日,国家能源局在浙江杭州召开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现场会,调研学习地方先进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形势任务,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指出,经过十几年发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从“十三五”初期几十万台增长到如今近700万台,增长超60倍,已形成世界上数量最多、服务范围最广、品种类型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国家能源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加强统筹规划布局,促进标准制修订和技术研发,推动构建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广州官宣:认房不认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广东省住建厅: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互联网平台、相关行业组织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