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由齐河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税务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银保监会齐河监管组等8部门联合出台了《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将从金融力度、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提升住宅品质、增强市场活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本《若干举措》共11条,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政策解读。
一、落实政策利好方面共5条
(一)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主要是扩大制度受益面,政策层面均为我县公积金新政策。其中“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本人及配偶可按照租房发票、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扩大了公积金受益范围,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缴存人购买齐河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申请齐河公积金贷款时,取消了必须有一人为齐河本地户籍的条件限制。
“提高现售房屋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支持鼓励推动现房销售,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了10万元。购买现售房屋申请公积金贷款,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
(二)是全面推行“带押过户”。扩大覆盖范围,今年以来,我县“带押过户”工作已开展,共办理“带押过户”住宅项目业务7笔,涉及抵押金额410.6万元,有效盘活低效用地,助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三)是全面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全面落实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要求。目前我县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均执行监管部门要求的最低水平,即首套住房首付比例最低20%, 二套最低30%;商业贷款首套利率最低4.0%, 二套最低4.4%;公积金首套利率2.6%,二套3.575%。
(四)是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该项政策是落实今年8月31日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 《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申请条件为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认定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五)是全面落实购房退税政策。此政策是落实今年8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该政策是对去年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延续。去年的退税政策于今年12月31日到期,本次公告提出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提升住宅品质方面共4条
(一)是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该项政策是为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 是引领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加快行业转型升级的基础性工作。住建部门将加强指导引导,着力培育一批示范项目, 不断提升全县住宅品质。坚持用党建引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二)是提升社区承载功能。围绕在售楼盘,优化城市功能配套,加强社区基础建设、落实城市规划制度、拓展社区服务内容、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并通过完善楼盘项目公共配套,促进城区住房消费。
(三)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该项政策是通过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有效整合教育资源,推动齐河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区房具有丰富的教育资源,通过扩大优质学区资源供给,进而促进学区房的销售活力。
(四)是积极推行房票制度。房票制度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将过去的实物补偿安置创新优化,转换为房票安置形式。房票安置是一项积极实践探索。积极推行房票制度,有助于缓解财政压力,加快商品房去化,满足被征收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实现群众、政府、市场的多方共赢。
三、促消费、促开发方面共2条
(一)是组织开展房交会。精选品质项目,举办线上线下房交会,今年以来,我县分三次举办房交会,两次举办助企纾困政银企座谈会,促进了我县建筑业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全周期、全流程、全要素“三全”集成服务。“三全”集成服务是我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的一次重要探索实践,各方关注、意义重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县加大创新力度,推进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大众网德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