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
省自然资源厅:
你厅《关于呈请批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请示》(鲁自然资呈〔2023〕275号)收悉。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
二、《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你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鲁政字〔2020〕74号文件批复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同时停止执行。
三、本文件出台前已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你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按照同地同价、维护权益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价格,确保征收土地程序合法,补偿资金到位,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9月4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 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已经省政府批复,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鲁政字〔2020〕74号文件批复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同时停止执行。现将《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9月1日
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汇总表
(临沂市)
临沂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
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临沂市)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按一定系数调整。根据最新公布标准,临沂市区片价最高为13万元/亩,最低为6万元/亩,调整后的地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反映物价指数、农民收入水平、土地数量和质量变化等情况。
临沂于2009年全面实施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2012年、2015年和2020年开展了三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2023年4月,临沂市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启动了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经过基础资料调查分析、调整意见征询、区片范围调整和区片价测算,形成最终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上报省厅,至此获省政府批复执行。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实际征地过程中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指导。下步,临沂市将严格执行规定价格,确保征收土地程序合法、补偿到位,切实维护被征地权属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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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临沂自然资源规划
编辑:小C 审核:徐帆 终审:丁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