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公告,2023年7月,公司收到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南宁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公司位于朝阳路39-41号、建筑面积3466.69平米方的部分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决定给予公司征收补偿约2136.84万元。应相关单位要求,为尽快办理房屋征收相关手续,公司将与市住建局、兴宁区政府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政府给予公司房屋补偿、房屋各项安置补偿补助及利息共三项货币补偿补助金额共计约23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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