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惠是一种特定地区的消费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根据规定,每人每次购物可使用的湘工惠券数量没有明确的限制。然而,商家可能会制定自己的限制规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放方式:
各单位工会将全年节日慰问费等工会会员福利采取电子消费券的方式。
各地可以参照各级政府消费券发放方式,联合金融机构、平台企业发放,鼓励通过“湘工惠”APP 发放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应当支持省内各商场、超市、酒店、餐饮、文旅等实体商家消费。电子消费券不能转赠和提现。
二、发放标准
各单位工会按《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号)文件精神,将今年未发放的工会会员福利集中一次性发放。
各单位工会经费按湘工发〔2018〕20号文件规定的渠道解决,经费不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湘工发〔2018〕20号文件规定,由单位行政统筹相关经费给予补助。省市县总工会可以适当安排奖补资金,推动工作落实。
三、使用规则
1.在指定商家购物时,选择需要购买的商品或服务。
2.结账时,向收银员出示电子消费券二维码,收银员扫描二维码即可。
3.不限制使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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