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首次购买新建商住房给予200元/平补贴

时事新闻2023-08-31 12:15:08无忧百科

江西景德镇:首次购买新建商住房给予200元/平补贴

观点网讯:8月31日,江西景德镇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千措施。

观点新媒体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景德镇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若干措施。

其中包括进一步支持市场有效需求,具体如下:

一是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执行期限延至2024年8月31日。政策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景德镇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止2023年8月31日),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2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的补贴。

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

政策期间个人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二手住房,给予买受方100元/平方米补贴;售卖方本人、配偶或其子女在2024年8月31日前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商品住房的,在二手住房完成转移登记、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后,给予售卖方100元/平方米(按二手住房交易面积)一次性补贴。

二是实施财税优化服务政策。

政策期间个人购买中心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契税实行先征收后补贴。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凭证、进账单等提出补贴申请,由受益财政给予所缴契税50%补贴。

执行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政策期间纳税人在我市中心城区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中心城区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全面落实房地产业税费优惠政策。

三是实施青年人才购房政策。

对2023年1月1日以后落户中心城区的各类院校毕业生,与本市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就业人员或办理了营业执照,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政策期间本人购买中心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中专(技校生),分别给予500元/平方米、4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20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房屋契税按100%给予一次性补贴,以上补贴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

四是对房屋征收安置对象采取货币化安置并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施购房补贴。房屋征收安置对象签订货币补偿征收协议后,在政策期间购买中心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凭商品房网签合同及相关佐证材料,给予400 元/平方米的补贴,购房补贴由征收主体单位全额保障。

五是对搬离 C、D级危房的购房人实施购房补贴。对搬离C、D 级危房,且采取了相应的管控整治措施,在政策期间购买中心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凭 C、D 级危房所在地的住建部门开具的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给予 200 元/平方米的补贴,购房补贴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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