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深圳将取消离婚买房追溯3年限制”这一消息再次引发外界关注。
有媒体就此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求证。工作人员回复称,“现在政策确实在优化,即离婚后只要他们重组了家庭,无论是否再婚或复婚,我们不再追溯其此前离异时的情况,会按现有家庭实际拥有房屋的套数,去审核他们的购房资格。但离婚后的单身人士购房,仍要追溯其离异前的房产套数情况。相关政策目前仍在前期优化当中,还未发布具体政策,因此当前购房资格的审核仍要以具体审核结果为准。”
记者也致电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相关情况。
工作人员表示:“当前政策为离异人士如若再婚或复婚,再婚或复婚对象如有购房资格,便可以按照现有家庭房的方式来计算。”
深圳此前执行的离异人士购房政策:
离婚买房追溯3年限制
根据深圳市住建局2020年8月6日在官网公布的信息,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
其中,针对离婚后单身人士购房,列明了三种情况:
从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任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
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
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方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而对于离异之后复婚,或者重新组建家庭的情况,彼时深圳市住建局并未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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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财联社、每日经济新闻、深圳卫视深视新闻
编辑 | 陆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