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年收入10万元以下个人基本不缴个税”引发热议。
9月7日下午,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发布会上,有记者向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提问:“日前,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广受社会关注,请问如何让纳税人便利精准享受到政策红利?”
王伟东对此回应称,国务院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分别由现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提高“一老一小”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利于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对老百姓而言,这都是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目前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个人基本不缴纳或者仅缴纳少量的个人所得税。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以后,纳税人税收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尤其是中等收入群体减税幅度更大,国家有四亿多中等收入群体,这个群体受益最大。比如,纳税人有两个小孩,他的父亲或母亲年满60岁,按照新的扣除标准测算,这个纳税人每个月都可以多扣除3000元,一年就能多扣36000元。如果这个纳税人的年收入是20万元,那他的减税幅度就达到54%;如果这个纳税人的年收入是50万元,那他的减税幅度就达到14%。这对于增加居民个人的可支配收入、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有很重要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认真抓好上述政策落实工作。同时,按照二十大的决策部署,统筹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变化等情况,在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
国务院:三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8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赡养60岁(含)以上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多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月28日公布延续一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7年底。
具体来看:
对符合规定的居民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
对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予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个人,允许其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或选择享受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该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此外,财政部及税务总局8月28日发布《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具体如下: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中国网直播、央视新闻、国家税务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