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楼市新政策
购房补贴打头阵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自2023年10月12日起,《关于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提升服务效能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施行,有效期1年。实施范围覆盖蚌埠市区。
《措施》共15条措施,涉及公积金、金融政策、提升服务效能、提升住房品质、支持购房需求、加强市场监管等6个方面,结合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对市区过往部分政策进行了延续和优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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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居民购置合理性住房需求,《措施》针对不同群体进行不同程度的购房补贴。
◉对于市区生育二孩、三孩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给予购房补贴;
◉在外地来蚌创业就业人员、三县进入我市城区创业就业农民及大专及以上在我市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市本级和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高校院所、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驻蚌部队等)购买市区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时,予以购房补贴。
02
同时,加大公积金和金融的支持力度。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及家庭公积金互通共享。在市区无房或贷款已结清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03
记者了解到,《措施》对于购房申请人的条件、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范围、面积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值得注意的是,购房申请人购房合同的网签备案日期应在《措施》发布之日2023年10月12日(含)以后。若购房人满足《措施》中的认定标准,在备齐《购房补贴申请表》、身份证等相关申请材料后,即可进入办理流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市场科科长陆井才介绍
购房人注册登录“皖事通”提出申请,将申请材料原件扫描上传,由市住建局(交易处)负责受理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经市区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购房补贴将分批次兑现,兑现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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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日报社 融媒体记者:阎然 编辑:周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