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阳 通讯员 谢琪)日前,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清溪镇杨荣村一塘水库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韶山市首本水库水面不动产权证。这为该市其他水库水面申请不动产权证、清晰产权关系提供了借鉴。
为落实水利部关于明晰水库产权工作要求,韶山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与清溪镇一起多次商讨水库颁证工作,研定水库颁证方案,确定以清溪镇杨荣村一塘水库作为试点开展水库水面首证颁发工作。工作人员组织村、组开展指界确权,做好权属调查,依规程公示公告,高效优质完成一塘水库不动产登记工作。该水库登记面积为44594.68平方米,权利人为杨荣村村民委员会,权利类型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用途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水库水面等水流自然资源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将进一步明确水流自然资源的空间位置、范围面积、权属状况,依法明晰各类权属主体关系,切实解决所有权边界模糊、使用归属不清、权责不明等问题,推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制度化。该中心将深化“一窗受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以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导向,加快办证效率,全面提升不动产办理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