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一则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一土地,北至一天门大街、西至渠西路、南至高新区管委会道路、东至胜利水渠。用途为绿地,地块位置涉及北集坡街道办事处西百子坡村,每亩补偿7.5万元。
公告称,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来源: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
时事新闻2023-09-12 10:36:22无忧百科
近日,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一则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一土地,北至一天门大街、西至渠西路、南至高新区管委会道路、东至胜利水渠。用途为绿地,地块位置涉及北集坡街道办事处西百子坡村,每亩补偿7.5万元。
公告称,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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