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
伊通河流域北北段项目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区政府为征地主体,拟对长春市宽城区伊通河流域北北段项目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伊通河流域北北段项目勘测定界图规划红线范围内(以长春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66批次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改善城中村村民居住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征收部门: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四、征收实施单位: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五、暂停办理: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六、禁止事项:拟征收土地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不予补偿。
七、土地现状调查登记: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征收部门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 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八、其他事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