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五里店村、嵩山路社区居委会、赵坡村,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开阳路社区居委会、北文峰街社区居委会、梁沟社区居委会。
地块一:东邻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北文峰街社区居委会集体土地、西邻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开阳路社区居委会四组集体土地,北邻翰林茗郡,南邻京密高级中学;
地块二:东、西均邻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开阳路社区居委会一组集体土地,南、北均邻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开阳路社区居委会五组集体土地;
地块三至地块四:东、西、南、北均邻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嵩山路社区居委会集体土地;
地块五:东邻青屏街街道办事处梁沟社区居委会一组集体土地、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五里店村九组集体土地,西邻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五里店村九组集体土地、青屏街街道办事处梁沟社区居委会一组、二组集体土地,北邻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嵩山路社区居委会集体土地,南邻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五里店村九组集体土地;
地块六至地块八:东、西均邻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五里店村六组、八组、九组集体土地,南邻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五里店村六组集体土地,北邻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五里店村九组集体土地;
地块九:东、西、南、北均邻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赵坡村一组集体土地;
地块十:东、西均邻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开阳路社区居委会一组集体土地,南、北均邻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开阳路社区居委会五组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新华路街道办事和青屏街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3年9 月5 日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