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山西省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山西教育部门25日最新表态提及,要高度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纠纷,严防中小学生欺凌等侵害师生利益事件发生。
据山西省教育厅网站消息,9月25日,省教育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安委办有关文件精神,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国庆长假适逢中秋佳节,假期时间长,师生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增多,且正值杭州亚运会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是各地各校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高度敏感性和极端特殊性,进一步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细致抓好“两节”期间各项重点工作,全力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和校园平稳有序。
会议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聚焦校园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漏洞,在节前开展一次全方位排查整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针对秋季天气多变、出行增多等情况,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防火防电、防交通事故等教育工作,有效增强学生交通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要高度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纠纷,严防中小学生欺凌、校园贷、套路贷等侵害师生利益事件发生;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假期校园安全巡逻,用心用情做好学生管理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在校学生实际困难,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要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人”的理念,提高师生健康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要结合实际制定值班值守计划,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突发情况能第一时间上报处理。
昨日(9月26日),山西省大同市联合工作组发布通报,近日,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发生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引发社会公众关注。大同市迅速组成由教育、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小学生赵某某(男,9岁)、晋某某(男,9岁)对同寝室同学孙某某(男,10岁)多次实施辱骂、殴打、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因赵某某、晋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赵某某、晋某某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赵某某、晋某某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经查,大成双语学校在管理上严重失职失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大成双语学校立即整顿、限期整改;解除许某的校长职务,辞退副校长兼小学部主任裴某某、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白某某、涉事班级班主任辛某某和生活老师侯某。同时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对大成双语学校新学年缩减招生规模的决定。
联合工作组责令赵某某、晋某某及其监护人向孙某某及其监护人诚恳道歉,同时组织力量对学生及家长开展关护、安抚、心理疏导等工作。在学校整顿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将驻校全程监管。大同全市教育系统及各相关单位将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训,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学校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对发现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
据央视新闻,记者26日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了解到,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山西新修订的《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10章62条,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未成年人校园欺凌防范等,提出校长是学校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第一责任人。
在学校保护方面,《条例》规定,保护未成年人,除了落实校长责任,学校应当聘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等工作。学校应当将未成年学生欺凌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机制,定期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同时,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的工作制度,对未成年人开展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性教育。学校、幼儿园发现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性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