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变化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章报名第十七条(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第十八条(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九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报考点选择变化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章报名第二十二条
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应统筹考虑考生规模、考务组织、服务保障等因素,安排充足的考试服务资源,合理设置并公布报考点,妥善安排考生报考。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
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命题科目变化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章初试第三十六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新增“教育综合,教育综合科目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
复试条件变化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复试第五十三条
招生单位应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分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下同)等。
(一)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二)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自主确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