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认房不认贷”政策给购房者带来哪些利好?

时事新闻2023-09-19 10:36:00无忧百科

海口“认房不认贷”政策给购房者带来哪些利好?


近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海口即日起开始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海口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新政落地后,会给海口的购房群体带来哪些利好?海南日报记者对此进行采访。

购房成本降低

市民期待购置新房

“换房压力小多了。”9月14日,海口市民陈先生在朋友圈看到海口宣布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新闻后一脸兴奋,立马向几个相熟的楼盘顾问询问最新的房屋价格。

2019年,陈先生和妻子在海口龙华区购置了一套两居室商品房。“随着孩子的出生,老人搬到家里帮忙,5口人住在一起很拥挤,所以我和妻子一直有换房的打算。”陈先生告诉记者。

对陈先生而言,新政带来的最直接变化,是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的降低。“因为手头资金有限,我们必须先卖旧房,再买新房。按照之前的政策,因已经使用过一次贷款,我们再次购买房屋将被认定为二套房。新政出台后,置换后的房屋则可以被认定为首套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能降低不少。”陈先生粗略算了下,若置换一套总价为240万元的商品房,贷款30年新政可以帮他节省约20万元的利息。

新政会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哪些变化?从事海口房地产中介的潘晓华已有直观感受。“近几天接到的咨询电话数量是平时的2倍,都是约我周末看房的。”在潘晓华看来,新政的出台让很多原本还在观望的客户把换房提上了日程,“随着二孩、三孩政策的放开,想置换大户型的家庭越来越多。”

除了“卖一买一”家庭,“认房不认贷”政策对于“新海口人”购房也提供支持。降低引进人才在海口的置业安家门槛,有利于人才的稳定扎根。

同时,海口多家商业银行有关负责人向海南日报记者表示,已关注到海口发布的“认房不认贷”政策,将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提前看房选购

盼望首付新政落地

虽然“认房不认贷”政策从发布之日起即落地执行,但记者走访多个楼盘和中介发现,本地市场房屋销售还没有明显变化,有购房需求的群体多处于积极关注、持币待购的状态,对一系列房地产优化政策充满期待。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若政策落地,海口的首套房首付比例可从现在的3成降低到最低2成,二套房首付比例从目前的4成降至3成,很多客户都期待这一政策的发布。”海口一楼盘置业顾问说,“现在不少客户都来提前看房,准备政策落地后再签合同。”

海口市住建局市场科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关于落实购买住房首付比例的政策,目前正与省相关部门沟通,确定后将向公众发布。

在贷款利率方面,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官网发布消息,海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关于海南省各市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的公示》,海南省各市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7日,为LPR;2022年5月18日至今,为LPR减20个基点。

“海口‘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发布,以及未来配套的降低首付比例和购房贷款利率的落地,切中了目前刚需及改善的痛点,可以满足更多合理的改善居住需求。”海南省房地产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认为,政策的优化可起到稳定市场预期的积极作用,将促进海口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计思佳)

海口宣布13日起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9月13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发布之日起,海口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根据《通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海口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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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海南日报客户端

编辑 | 吴天奥

责任编辑 | 伍祁榕

值班主任 | 倪德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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