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入驻人才驿站少于3天(含3天)的,食宿免费;
经人才驿站管理部门批准,免费时间可适当延长。
入驻4天以上,第4天起住宿费按汕头市人才驿站总站和分站200元/天,
澄海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县级和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分站按150元/天收费,餐费另计。
入驻时间长的,可实行一事一议。人才驿站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住宿费、餐费、场租费等相关收费标准进行细化和适当调整。
拓展阅读:
人才驿站管理部门、审计部门每年组织对人才驿站运营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人才驿站运营经费使用出现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回下拨的运营经费,取消人才驿站办站资格,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