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中山、惠州、厦门、武汉宣布“认房不认贷”
8月31日,中山市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宣布从今日起“认房不认贷”。
具体内容如下: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中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中山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家庭住房套数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惠州】8月31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惠州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购房居民家庭成员名下无房即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在正式落地惠州市场。
通知显示,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调控政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惠州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现优化。
新政指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这也意味着“认房不认贷”措施在惠州正式落地,切实为刚需置业群体提供助力。
【厦门】日前,厦门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增长转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其中,在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提出,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同时,实施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武汉】8月31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02
广州、深圳此前同日官宣
8月30日,广州、深圳相继宣布认房不认贷。
8月30日晚,深圳住建局、央行深圳市分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优化深圳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
同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其中提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前梳理,自2022年10月1日起,广东惠州、东莞、中山、珠海、佛山等12个城市已经实行首套和二套商品住房“认房不认贷”,家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利率和首付均按首套执行。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实行“认房不认贷”,可有效降低二套房的支出成本,唤醒更多住房改善性需求、置换需求,继而推动市场活跃度。
当前“房住不炒”仍是主基调,特别是在一线热门城市。”但广东省房协土地与产业研究中心主任赵卓文此前接受媒体采访也表示:“对于广东一线城市,特别是涉及二套房,要看各地的态度,我认为会比较谨慎去实施”。
来源:各地政府官网、21世纪经济报道、券商中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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