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这份《告诫书》主要聚焦价格行为,要求各级经营者应学习、遵守落实规定,避免实施违法价格行为,包括谨慎自主定价、依法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禁止串通哄抬、妥善化解纠纷。
01《告诫书》提醒经营者,除了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供求状况定价外,还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消费者采取积极的态度。应以对社会、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努力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与服务,避免违背市场规律的过高定价。
02《告诫书》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货签对位、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标示醒目,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标示方式;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03节日期间,不少商家通过打折促销来增加销量。《告诫书》要求,不得利用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低标高结、虚假宣传等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违反规定进行促销。
04此外,面对即将到来的“两节”旅游旺季,经营者不得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同时,行业组织要积极引导会员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05在妥善化解纠纷方面,则要求加强对员工合规意识和工作能力的培训,及时积极处置消费投诉,妥善化解消费纠纷,不激化与消费者之间矛盾。与消费者无法协商一致时,引导消费者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