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援引自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安徽省淮北市委副书记操隆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操隆山落马 上观新闻 图
公开资料显示,操隆山出生于1966年6月,安徽大学法律系毕业,法学学士,江苏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
操隆山曾任当涂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2013年任马鞍山市副市长,2014年任马鞍山市委常委、副市长,2015年任宿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2018年任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21年7月,操隆山任淮北市委副书记。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根据安徽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23年7月15日至9月15日对淮北市开展巡视,同步提级巡视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
主要巡视对象为淮北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省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等。
如今,巡视工作剩下最后两天时间,巡视对象之一的淮北市委副书记操隆山就已经落马。
延伸阅读
巡视组刚走"老虎"就落马 贪了20余年还涉及特殊罪名
最高检1月19日消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王滨贪腐的时间节点也首次被披露。从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直至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滨贪了20余年。
常年在金融行业工作
王滨,出生于1958年11月,黑龙江哈尔滨人,南开大学金融学系金融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王滨 资料图
公开履历显示,王滨先后在政府、金融机构工作,有三十余年的金融管理经验。
1983年7月至1985年7月,王滨先后在黑龙江省商业厅和体改委工作。1985年7月至1990年9月,其历任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副科长、正科级秘书、副处级秘书。
此后,王滨先后任职于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
1990年9月,王滨调任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1991年6月,他出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秘书处正处级秘书、处长。
从1993年12月开始,王滨历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筹备组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江西省分行副行长、行长。
2000年1月,王滨加入交通银行,历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天津分行行长、北京分行行长。2005年5月他出任交通银行副行长,2010年6月,王滨同时担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2012年3月,王滨出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8年9月,他转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巡视组进驻后落马
王滨的落马有个背景。
2021年9月,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对25家金融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10月,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巡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动员会上,时任“一把手”王滨主持会议并讲话。
王滨表示,要强化政治担当,以巡视为契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对高质量金融保险服务的需求,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国人寿落地生根见效。
当时的消息显示,中央巡视组在中国人寿集团工作2个月左右。
巡视组刚走,2022年1月8日,王滨落马。
他也成为2022年落马的首个金融领域“老虎”。
2022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中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员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政知君注意到,该通报中多次提到,要“深刻汲取王滨案教训”:
制造、放大金融风险
2022年9月,王滨被“双开”。
中央纪委的通报措辞严厉:
王滨的多项违纪违法行为都与他所处的金融系统有关。例如“制造、放大金融风险”“大搞金融腐败”“主动寻租”,以及“管党治党宽松软”“不愿监督、抵触监督”等表述,在以往落马官员的通报中都甚少出现。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王滨 资料图
王滨还被指“长期极度纵容甚至帮助其亲属进行违纪违法活动”。据媒体报道,王滨与华融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过从甚密,王滨的弟弟王强曾在华融“两进两出”。
王强曾历任华融国际控股总经理,华融金控行政副总裁、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董事会主席。
2018年4月,赖小民案发后,同年11月王强离开华融。
《中国经济周刊》曾报道,在王滨被查后,华融金控原董事会主席王强也被传失联。
该报道还提到,王强和王滨两人管理的公司都给同一公司提供融资。王强管理的公司也为王滨任职公司的关联公司提供融资。
据相关内部人士透露,一些资金流向了不该流向的地方,导致了大额国有资金的流失。
去年12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王滨再成反面典型。
通报显示,2018年至2021年,王滨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同意其家人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赴澳大利亚旅游,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
新增的罪名
2022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滨决定逮捕,其涉嫌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王滨涉嫌隐瞒境外存款罪。
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在王滨之前,也有其他“老虎”涉及这一罪名。例如:
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其因犯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罪,于2019年2月一审获刑20年。
法院审理查明,周春雨在担任中共蚌埠市委书记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对陆续存放于境外银行的美元412万余元隐瞒不报。
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何兴祥。2022年8月23日,何兴祥受审。据检方指控,其涉嫌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
检方指控,2010年至2021年,何兴祥明知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实际控制其亲属账户共计折合人民币3369万余元而隐瞒不报。
今年1月19日,王滨被提起公诉。他的受贿时间节点也首次披露:
被告人王滨利用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王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