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不动产实核业务申报材料变更通知

时事新闻2023-10-27 11:16:05无忧百科

南宁不动产实核业务申报材料变更通知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实核业务申报材料变更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现有审批业务与国家用途管制监管系统衔接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3〕256号)第二点 “新增填写土地用途及占比信息”要求,现对不动产实核业务申报材料要求作出以下变更:

   自公告之日起,规划核实相关业务申报阶段新增“土地用途”及各项土地用途“占用比例”填报内容。申报单位在申报阶段需按照申报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及《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准确填写土地用途及占比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特此通知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6日

本文标签: 用途  南宁市  不动产  土地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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