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地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政策动作频繁。鼓励房企促销、下调公积金首付比例......多地楼市新政密集发布。
继8月14日,青岛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后,8月28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非限购区域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在青岛市非限购区域内,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这一新政实施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政策更加协调匹配,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置地有声第1013期
撰文/申君毅
审校/冯亚楠
购房首付比例大幅下调
今年以来各地楼市新政不断,其中围绕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做首付方面展开的惠民政策直接关系人们的钱袋子,“下调公积金首付比例”也是其中之一。
8月28日,备受期待的青岛“下调公积金首付比例”政策正式发布。
新政明确了在青岛市非限购区域内,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于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购买家庭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由40%降至30%。
目前,青岛市非限购区域包括:市北区(原四方区域)、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高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非限购区域的划定范围,按照青岛市相关规定执行并动态调整。
新政实施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政策更加协调匹配,保障职工贷款权益,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相比贷款额度等内容,首付比例的下调,有助于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若结合近期各地房地产新的政策,应该说市场预期会进一步改善,也有助于进一步促进交易市场的活跃。
除了下调公积金首付比例,今年8月1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增强政策的普惠性、针对性及便捷性,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
优化之后,一方面,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零材料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上限由700元提高至1400元;额外提供租赁备案凭证及发票的,夫妻双方每月提取金额上限由2500元提高至3000元,加大租房资金保障。另一方面,强化“租购衔接”政策。
此番新政则统筹兼顾职工租房、购房需求,职工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贷时点一年内的租赁提取金额均可纳入贷款额度计算,有力支持职工购房,提振住房消费。
同时,创新推出“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新模式,职工承租住房租赁企业统一管理运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开通住房公积金支付商户服务的,职工可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无需动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缓解租房资金压力。
今年以来,青岛接连推出公积金利好政策,惠及市民。
“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前,在7月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官方对房地产市场的表述为:要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之后,多座城市纷纷表态:将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5月26日,南京市规定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20%,多子女家庭最高额度可以达到60万元/人;
6月1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发布了新政策,住房公积金余额可提取用作首付款,且不影响后续公积金贷款额度;
6月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提出,今后在京缴存的多子女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提取公积金,不受月缴存额限制。此外,无发票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也由1500元调整为2000元。
从各地新政的描述也可以看出,均对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做首付等方面放宽了限制,其目的也较为一致,就是为了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据中指研究院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已有超百省市(县)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超300次,随着二季度市场持续转弱,下半年政策加力预期增强。
对此,严跃进曾表示,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调整都是往宽松方向走,并持续在租房市场释放活力。公积金有两条线,一个是租房提取使用,另一个是购房首付,而在租房领域公积金比商业银行作用更直接,毕竟这样的政策调整较为便民,同时对激发市场活力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凤凰网青岛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