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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日前在京召开,会议提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周雪松
问:建设保障性住房面临的困难较多,需要解决建多少、怎么建、谁来建等一系列重点问题。这些问题怎么解决?
原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课题组组长、中房集团原董事长孟晓苏:保障房要满足需求,就要“超前规划”与“足量安排”。原因有三:其一,住房建设本身需要超前,是因为从投资到形成有效供给,需要足够多的时间,其中仅是建房周期就需要18个月,还要有项目准备的时间,加起来要两三年;其二,考虑到各地保障房建设规模普遍偏小,若不要求按“足量”或“适度过量”部署而是按现期人口数据来紧紧巴巴地建设,建成时往往就落后于人口发展的实际情况;其三,保障房建设规模略大一些,形成一些短期的房屋过剩,相当于让商品可以摆在货架上供人选,才能让低收入居民有选择的空间,才能防止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太高,这些都会有利于低收入群体。实际上保障房建多少也不会被剩下。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地方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国企央企要发挥主力军作用。保障房建设用地不能收土地出让金,只能收取基本税费,这样才能让它的成本低、价格低,地方政府要舍得拿出位置比较好的土地建设保障房;保障房建设需要大量财政资金投入,包括专项债投入,这些事情的公共服务职责,是国家建立这些企业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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