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10月7日,云南省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加大职工购建住房支持力度》。
文件提出,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申请提取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限由6个月下调至3个月。
同时,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不动产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余额。缴存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自相关证明出具之日起5年内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余额。
缴存职工之前已完成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且仍符合提取条件的,可直接通过“曲靖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后续提取功能每月申请提取一次账户内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