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陈道峰
9月21日,淄博市首套租赁土地工程建设手续在淄川颁发。标志着我市推动“租赁土地项目开工一件事”有了新的进展。
为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人和投资人不一致所导致的无法办理建设手续这一堵点问题,推进存量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联合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并结合实际印发实施《淄川区租赁土地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对使用租赁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手续办理的适用范围、申请材料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即土地承租人凭借租赁合同作为土地使用手续,就可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山东九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铝合金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成为全市首个享受该政策红利的项目。山东九为新材料有限公司从开始对接准备材料到顺利拿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仅用时13天。由此,项目可提前半年投产达效,节约用地成本28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