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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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大政办发〔2019〕48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我市在建、新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自2019年11月1日起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
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内容组成。基本信息应包括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信息、文化程度、工种 (专业)、技能 (职称或岗位证书) 等级和基本安全培训等信息。从业信息应包括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工资支付和从业记录等信息。诚信信息应包括诚信评价、举报投诉、良好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